在publish之前,把link去blog的social media都remove link了,因為mean to be給特地的人看的,無需張揚。畢竟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做這麼大膽的事情。Keep to ourselves好了。
好了,說正題吧。
很多年前,不知道是哪一年,反正那時候我是Marshall,注意到一個認真表演,笑容好看的人。之前沒見過,不知道甚麼名字,也沒有積極地去找出任何關於他的東西。就只是把這些吸引我的點滴記著。但,過後有他出現的時候,會多留意一下。
後來,2014第一次做SM,也不懂是因為這次的活動,還是甚麼,我完全不記得,反正鼓起了勇氣,去add了這個人。好像是因為有在某個人的post一起留言,就趁機會吧。畢竟感覺被ignore的幾率比較小,所以勇敢了人生的第一次,加那個自己還蠻欣賞但完全不熟的人的FB。
後來,2017開始發現他的insta都走撩妹路線,覺得看到撩妹video可以share給他,打開一些話題。直到這時,也只是想多認識多接觸而已。
後來,變得很喜歡撩他說話。
後來,還主動約他了。妹妹還說她是電燈泡 =,=
妹妹早就警告過我別玩火的。後來當妹妹說我提起他是會嘴角上揚,我覺得我該克制自己了。但Wikey說,要是有意思,就試下咯。
所以,我約了第二次。說是介紹Wikey給他認識,其實是Wikey幫我observe這個人。結果呢,Wikey說他似乎沒意思。但他的確是我會喜歡的類型。👉👈 叫我go for it。還說,也許是我這個反應,讓他以為我對他沒意思。所以才沒戲的。
不過,喝茶的時候他很暖地幫我叫了一杯暖水,還提醒我吃藥,真的有暖到我。我很容易滿足,真的。
算是暗戀?其實已經不是小女孩了,所以不會說甚麼非他不可,就只喜歡他而已的。有好感吧!覺得他不錯,是我值得考慮的對象。有結果當然好啊,沒有的話也沒關係。畢竟曾經強求過一段感情而讓自己傷了好幾年,學會了很多。並不是沒那麼喜歡他,只是不強求。明白了互相喜歡和堅持在一起是很需要緣分的東西。強求,是自己傷害自己。
還是覺得我們不可能的。自卑也好,自知之明也好,也許是我不敢放太多的期望。
他似乎很注重外表,我絕對不是美女,帶出門還會覺得不好看的 👉👈
他喜歡,也適合熱愛戶外活動的女孩,我不是這樣的女孩,雖然我是SMG的 👉👈
他不喜歡強勢的女生,我還真的幾強勢的。雖然Wikey極度不認同,也不知道她不認同些甚麼。🙄
我喜歡宅在家看戲做手工,唱唱k看戲,跟他是截然不同的。應該是啦,我其實沒那麼瞭解他。
所以,我想我們不會合適的。
所以,我想我是玩出火了,越撩越覺得他不錯。
所以,Wikey也說他是我喜歡的類型。
所以,我一點也不敢想,我們之間其實有可能這件事。
我從來就沒看懂過人家hint我還是想追我的意思。
之前兩個男朋友都是他們明確的說,我才懂的。
嗯,這樣笨還能有過男朋友,我也是醉了。
所以,好久沒碰的blog,再次碰上了。
不知道甚麼時候會鼓起勇氣,給他這篇文的link呢
要是你真的看到了,恭喜你丫,被寫進過我的日記,還有這麼一個長篇大論的blog。
如果,萬一,你其實覺得可以試一試的話,就別看下面的話了,別浪費時間 😝
如果,萬一,你真的沒意思的話,不需要尷尬的。
我只是覺得,也許應該讓你知道一下,這樣的存在。
其實我還想繼續保持我們現在的朋友關係,我覺得這樣就很好了。
一直猶豫不決,就是因為我們今年有很多接觸的地方,不希望我們的關係會尷尬。
嗯,好吧,要是真的會尷尬,那就尷尬吧~
自己選擇的,別後悔就是了。
做甚麼都好,死不了就好,希望我真的有勇氣吧!
